第一百二十八章:手稿-《陆爷的小娇妻又野又撩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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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他却总觉得哪里怪怪的。

    当年思古那篇文在编辑和自己说漏了嘴的时候,思古明明是准备发表了,可不知道因为什么,忽然就没了声音。

    自己当初觉得那本小说剧情和构思都不错,见思古不发表,自己才仿照出来写了一本。

    当时后来思古再次发表血色之后,引起了不小的反响,可因为虻行自己当年还是个小透明,所以就算血色火了,刺青也没引起太多关注。

    最后因为没人发现,也就不了了之。

    而现在,虻行觉得自己像是被人架在了火上烤,一不小心就万劫不复。

    毕竟在圈子里,抄袭是可耻的。

    想着自己发表作品的时间线,虻行一时间觉得有些庆幸。

    这就算是抄袭,也不是自己炒的她的。

    【抄袭可耻,但我还是觉得血色比较好看。】

    【血色好看加一!不管是电影还是小说我都看了!电影就不说了,拍得好坏大家有目共睹,可是小说!建议大家去看看就明白了!】

    【我看完了,血色是本宝藏小说好么?之后我也去看了刺青,总感觉作者的功底薄弱了一些,感觉有些情节提不上来劲,不上不下的看着我好难受。】

    【对对对,作为书虫的我说句公道话,据我自己的看法,就算血色是抄袭的,那也比刺青更像正版。】

    这话让虻行粉丝们不干了。

    【你们说的话还要脸吗?那意思就是因为山寨的仿制的东西比原版好,那仿制的就是真的了呗?】

    【不要脸,作者不要脸,现在读者的三观也不见了!】

    就在双方吵吵闹闹的时候,吃瓜吃得很开心的陈及又跑了出来。

    在思古的粉丝被揪着那个作品发布的时间骂得快要败下阵来后,一张图片砸蒙了所有人。

    陈及的微博很简单。

    “来,大家来看看我手里的手稿啊。”

    并附加了一张照片。

    照片里面,那一沓有些泛黄的手稿稿纸,上面清秀的字加上偶尔的涂涂改改,内容赫然就是血色的开篇。

    “你们看完不过瘾的还可以来问我给结尾署名和有日期的那一部分。”

    【卧槽,什么变态啊?什么年代了写小说还用笔写?】

    等好奇心及重的网友们跑去问陈及要完了其余的证据照片,回来后纷纷发出了感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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